学生管理制度

  1. 广西彩神国际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

  2. 发布时间:2019/03/13   浏览:

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🦹🏼,树立良好的学风🏌🏻‍♀️,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🥟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以及《广西彩神国际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
度。
       一✊🏽♒️、学生出勤制度
    (一)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到二级学院报到注册,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🧝🏻‍♀️👶。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    (二)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校👱🏽、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📽。学生上课🎄👳🏻‍♂️、实验、实习、实训🪙、社会实践、军训、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,不得迟到、早退,
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🍣。
     (三)学生在节🧒、假日期间,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🦵🏿,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。
     (四)学生按规定准予免修或免听的课程🤞🏿,其不参加听课时间不作旷课论。
       二👩🏽‍🔬、学生考勤制度
     (一)学生的考勤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全面负责🫱🏿,教务处负责对任课教师考勤登记进行监督🩸,学工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学生考勤进
行监督。
    (二)课堂授课由任课教师考勤。任课教师应以周为单位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汇总上传考勤系统🙅🏽。
    (三)辅导员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情况🫴🏻,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和处分。
    (四)学生应及时查看本人的出勤情况💆,若有错漏,应在课程当周向任课老师核实🐮,由任课老师予以纠正🧎‍♂️‍➡️,否则按旷课论处。
    (五)每学期期末考试前,依据课程考勤的统计数据,缺勤超过8 次者,由教务处认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🧒🏽。
    (六)关于钉钉晚点名打卡签到的考勤:
       1.学生在周日-周四的时间 22:30-23:30 须通过钉钉软件完成晚点名打卡🫵🏿。
       2.学生在 23:30 以后打卡视为晚归。
       3.如考勤出现异常导致无法打卡,应在第二天上午主动到办公室找辅导员补卡🔲。每个月的补卡次数不可超过 4 次,超过 1 次记一次晚归🧝🏻。
    (七)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,严禁包庇、打击报复、弄虚作假等行为🛋🤳🏻。
      三、学生请假制度
   (一)学生因故需请假者,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🚶🏻,填写《学生请假单》,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,请假半天可以在钉钉考勤里提交给辅导员审批。超过半天的请假一律使用请假单纸质版,纸质版审
批完成后9️⃣,在钉钉上附上已审批完成纸质版的假条图片,提交审批🏊🏻,形成系统记录。
      1.请假一天以内的,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批准💿🤨;
      2.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,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批准🐧,二级学院学生科批准;
      3.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,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批准,二级学院学生科批准👨🏼‍🔧🖨,二级学院院长审批;

      4.请假一周以上的,按以上流程审批并报教务处、学工处备案。

      5.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,请假由领队教师参照以上规定审批🙋🏻。

    (二)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,经批准后方为有效,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(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),不得事后补假,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🏊🏽‍♂️;请病假者须持有本校医务室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,
必须先到校医室进行请假登记审批🍒,再到辅导员处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,同时在钉钉附图完成审批;经批准公假者,应持批准证明向二级学院登记🔩。学生请假期满后,需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(且病假者也需
到校医处销假),否则按旷课处理👩🏿‍⚕️。
    (三)对已准予请假的学生🧚‍♀️,辅导员应录入学生考勤系统,同时做好学生请假登记。
    (四)学生请假期满,需延长请假时间者,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🧑🏽‍🎨,否则按旷课论处。
    (五)一学期内💤,学生请事假不可超过 3 次🙆🏽‍♂️🤡。
      四、旷课、缺课的处理
   (一)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💃🏼,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,或在节假日期间擅
自提前离校、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🏊🏻。
   (二)授课时间内,学生旷课一天,按实际授课时数计🥰;集中活动(指实习、社会实践🏰、军训、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)旷课一天,按每天六学时计。迟到、早退两次作旷课一学时计。
   (三)对旷课的学生🚴🏽‍♀️,各二级学院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。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学时者,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:
      1. 6~10 学时,给予通报批评🪟👦🏿;
      2. 11~20 学时,给予警告处分;
      3. 21~30 学时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
      4. 31~40 学时,给予记过处分;
      5. 41 学时以上,给予留校察看期处分⚗️;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。
      6. 一学期内😻,单科目无故旷课达到课程四分之一学时,取消该科目考试资格,旷课达到三分之一学时😔,取消考试资格并予以警告处分。
   (四)因旷课受过处分又再犯者💳,加重一级以上的处分🏨。
   (五)未经请假逾期 2 周不报到注册和连续旷课达两周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🧍。
   (六)对因旷课而给予纪律处分的🏩🧨,按学生违纪处分程序办理🏌🏼。
      五🥘、本制度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实行🙏🏻,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,由学工处负责解释。